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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疫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 2020-2-20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市、区有关指示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交易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1、2月21日有序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始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招标文件备案等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采用网上办理方式操作。

2、原暂停开评标活动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招标人需要恢复的,应采用线上招投标(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原采用线下招投标的改为线上招投标,相应修改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以发布的招标答疑为准。

3、建立“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应急采购和特殊急需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项目。

4、其他确需在防控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应在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才受理。

二、办事服务

1、推行网上办事服务。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实行线上交易。疫情防控期间,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招投标交易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在线办理。各市场主体请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和“政采云”系统,通过网上操作办理相关业务,信息发布、场地预约、投标保证金收退、评标结果公示公告、供应商注册、网超入驻和上架等交易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咨询电话:0571-89360718。

2、非紧急必需事项,建议不到现场办理。如确需到中心办理的事项,请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开相应的工作区域,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三、现场管理

1、各方交易主体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并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场所参加交易活动。

2、每个项目原则上招标人不得超过1人参加交易活动、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超过2人参与现场服务,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如需询标原则上采用电话、传真方式。

3、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且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参加评标活动。

     4、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必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出示杭州健康码及身份证等,主动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5、在交易场地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服从交易中心及物业管理的防控要求。 

6、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

 

 

                 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2020年2月20日

 

窗体底端

 

 

 

 

 

 

 

 

 

 

 

 

 

 

 

附件1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最近14天未离开过杭州,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不是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但在杭隔离观察已满14天;

(三)近期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四)杭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

    如上述承诺不实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