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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余杭区绿化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的通知 2015-12-2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我区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市场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区绿化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

一、最高限价幅度范围的确定

绿化工程的最高限价的基本幅度范围为1317(数值为百分比),由建设单位根据本工程难易程度及绿化、景观预算费用组成等因素,确定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幅度范围A高-B高,B高、A高之间间隔值一般为2个点。

工程预算与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幅度范围在开标之前先予以公开(预算明细不公开),并与招标答疑一并报区住建局招标办备案。

二、最高限价的确定

工程开标现场,先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投标人1名代表(一次抽签确定,以下延用),根据B高、A高之间差值及间隔值(0.1)设定n+1个点,当场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两次、投标人代表抽取一次,点数可以重复,计算三次点数的算术平均值Z高(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A高+Z高的值为最终最高限价下浮幅度值。

最高限价=预算价*[1-(A高+Z高)]

最高限价保留到元,四舍五入。

三、风险控制价的设置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保留到元,四舍五入)。凡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凡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作无效标处理,但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最高限价以下、风险控制价以上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四、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

首先对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所有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个数进行一次算术平均(保留到元,四舍五入)。再对不高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所有报价÷不高于第一次平均值且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个数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保留到元,四舍五入)。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3名进行评审,经评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次小的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评标基准价确定后,无论有效投标人数量如何变化,评标基准价将保持不变。

当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均相同,由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先抽顺序号,再抽中签号。

投标文件第32.1款(错误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的排名依据。

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明确的最高限价基本幅度范围的上限值,以故意哄抬造价、扰乱招投标市场行为处理。对上述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依法对投标单位进行处理。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余杭区招投标制度、规定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