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五常街道“五水共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2019年五常街道“五水共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暂停开标,原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作废,具体时间以答疑形式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中:
2、年度投标保证金:余杭区区内水利企业可按《关于水利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4〕17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预缴申请表和年度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为:
2、年度投标保证金:余杭区区内水利企业可按《关于水利工程区内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余林水水字〔2014〕17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年度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区内水利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预缴申请表和年度保证金递交函(以及补交超出年度投标保证金部分的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为: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区内水利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年度保证金递交函(以及补交超出年度投标保证金部分的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杭州市余杭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09: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