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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瓶窑水厂厂外淤泥池清淤服务项目 2020-1-10
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字【2016】68号)、《余政办〔2018〕120号》文件相关规定及精神,经国企采购(2019)220-1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余杭区瓶窑水厂厂外淤泥池清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瓶窑水厂厂外淤泥池清淤服务项目(QTJY-2019-225-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区瓶窑水厂厂外淤泥池清淤,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本项目预算为151 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提供运输车用于淤泥清运,具有车辆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正规消纳场所淤泥去向证明材料(需要有填埋、淤泥固化处理中心、农用等任一去向接收方的书面意见)。

9、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政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含泵站)或河道淤泥清运业绩,并须提供合同、结算发票以及用户证明。合同、结算发票和用户证明以原件为准,开标时携带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五、报名时间:2020年110日至2020年1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通过第一次报名的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原件未提供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审核通过后于余杭区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大街74-8号中都北办公楼511室);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5268187172 ;

九、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制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7楼发展规划部;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71-86169170。

杭州余杭制水有限公司

                                                  2020年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