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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一季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情况的通报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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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一季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情况的通报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映的2019年一季度交易现场巡查情况,同时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对部分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专家进行通报并作出如下处理:

    1、杭州市余杭区新星幼儿园专用教室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HZFCG-2018-202,1月7日,交易现场发现的问题:杭州专家任枫燕迟到67分钟。

此行为违反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已接受邀请未按时参加评审活动,影响评审工作”的规定。

    2、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临平街道办事处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ZJHC2019-LPJD001,1月25日,交易现场发现的问题:本地专家摇顺贤迟到47分钟。

此行为违反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已接受邀请未按时参加评审活动,影响评审工作”的规定。

    3、余杭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YHZFCG2019-013,2月21日,交易现场发现的问题:杭州专家汪燕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室。

此行为违反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二)款“违反采购组织机构对通讯工具和通讯方式管理要求”的规定。

    4、第三次土地调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ZJDL-2019-001,3月7日,交易现场发现的问题:本地专家胡文中迟到100分钟。

此行为违反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已接受邀请未按时参加评审活动,影响评审工作”的规定。

    5、临平城区公建绿地四标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ZCG-2019-004,3月29日,交易现场发现的问题:本地专家王亚平迟到40分钟。

此行为违反了《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已接受邀请未按时参加评审活动,影响评审工作”的规定。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现对以上评审专家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同时对附件所列评审交易现场发现的评审专家的相关问题,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特此公告。

 

 

                                    余杭区财政局

                                    二0一九年五月